公益诉讼护生态,迎百鸟齐飞
近日,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救助了一只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世界易危物种大鸨,这是该县今年救助的第七只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鸨”在这个小镇迁徙、过境、休息,也有越来越多的“淖尔”、水塘、草原成为它们的“驿站”。

来到该县南侧的“民乐淖”,虽值初冬时节,但仍可见水面上有鸟类在觅食,一群鸭子排着队形悠闲地游着,据当地村民介绍,这几年,生态环境大为改善,每年三、四月份和九、十月份,就有大量迁徙途中的候鸟在这里落脚,天鹅、赤麻鸭、鸿雁等络绎不绝。

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之力凝聚全县合力,将这片草原变得山更美、水更清,再现了“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情景。2021年以来,通过办理38件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制发检察建议38份,督促行政机关整改生产生活排污、地膜污染、林草地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28项,协调各方治理清理垃圾813立方米、恢复林草地2214亩、耕地治理5717亩,水土达到不断恢复,将县域内多个干涸的“小沙坑”逐渐转变为一个个适合野生动物生存的草原“淖尔”,再现塞北绿色风光。同时,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湿地保护宣传,让更多人了解野生动物、了解公益诉讼,了解检察工作。

该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到,经过几年来,公益诉讼的检察履职,如今,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在这里繁衍、嬉戏,周边的村民也开始自觉保护野生动物,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或者落单的幼鸟,还会及时给我们打电话,形成了保护野生动物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