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蒙芽 晨曦未检】以检察之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共管、共治
2026年,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交通肇事罪案件中发现,某酒吧存在向未成年人售卖酒水的问题,暴露出部分娱乐场所未成年人准入管理存在漏洞,也反映出相关行政机关监管环节存在薄弱之处,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化德县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3月12日依法向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对整改成效进行评估,2026年3月23日下午,化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文化和旅游局先后抽查了KTV、酒吧、台球厅等经营场所,重点检查娱乐场所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招聘未成年人,是否向未成年人售卖酒水,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未成年人禁入”标识、是否对可能是未成年的人执行身份证信息核验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同时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强化执法履职监督,推动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尽责,有效提升了涉未领域执法规范化水平和监管质效,切实净化了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
下一步,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踪监督整改效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职能,以更实举措、更严标准织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网,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让每一位未成年人都能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