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人民检察院
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要求,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本院决定拟对冯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4月12日
二、听证地点
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4月11日前向本院申请到会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联系人:田利奎
电话:0474-7906413
特此公告。
化德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9日